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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貴的手機!男子車站偷2500元手機 判罰12萬

    基隆地檢署指出,Zenfone C 價值僅2500元,廖男被判罰12萬元,實在得不償失。(圖擷取自華碩官網)

    基隆地檢署指出,Zenfone C 價值僅2500元,廖男被判罰12萬元,實在得不償失。(圖擷取自華碩官網)

    2016/06/03 12:2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31歲廖姓男子去年在基隆七堵火車站月台,偷走在充電區充電一支價值約2500元華碩Zenfone C手機。基隆地院審酌,廖已與對方和解,但因在車站行竊,觸犯刑度為 6月起跳的加重竊盜罪,仍判他 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

    基隆地檢署指出,Zenfone C 價值僅2500元,廖男被判罰12萬元,若以 iphone 6S空機價1萬2900計算,可以買9.3支,實在得不償失。

    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去年12月某日晚上6時許,搭車返家,在基隆市七堵火車站服務台手機充電區桌上發現一支紅色華碩Zenfone C手機,一時起貪念,拿了就走。

    Zenfone C手機陳姓所有人發現手機不翼而飛,報警追查,逮到廖男。檢方調查後,依加重竊盜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廖深表悔意,並與陳和解,賠償陳2500元,但廖在車站內偷手機,觸犯刑度為6個月起跳的加重竊盜罪,仍判廖4月徒刑,得以1000元折抵1天。

     七堵火車站。(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七堵火車站。(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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