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台大僑生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動保法》將陳男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涉嫌虐殺流浪貓「大橘子」的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揚,先前出庭時已認罪,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至於主張是流浪貓飼主的台大教職員,另針對陳皓揚提告毀損;北檢則認定遭虐殺的「大橘子」是流浪貓,不屬於其財產,所以認定此部分告訴不合法。
教職員提告毀損部分 北檢認定不合法
今年1月,陳皓揚首度到北檢出庭,他承認自己情緒管理欠佳,因課業壓力,一時情緒失控才虐貓,已接受校方安排的心理諮商,並想向飼主及愛貓人士道歉,未來也願意接受檢方安排他進行義務勞務等懲罰。
台大校方則公布獎懲委員會審議結果,對陳皓揚祭出2大過、2小過處分,並安排其接受心理輔導;他也透過校方發表道歉聲明,深感後悔外,希望有自新機會。
去年12月28日,一名法籍王姓女老師在溫州街停車場,目擊戴黑色手套的男子勒住流浪貓的頸部,她立即上前大喊制止,這名虐貓的男子才往台大宿舍地下室的方向逃跑,未料,隔天王姓女老師再度看到該名男子虐貓,立即通報愛貓人士及警方到場,這才發現虐貓者竟是台大化工系的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