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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倫弒母免死 蔡京京、男友無期徒刑確定

2016/05/04 15:53

犯下逆倫弒母棄屍案,蔡京京(左)及曾智忠(右)無期徒刑定讞。(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震驚社會的女子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聯手逆倫弒母棄屍案,蔡女一、二審均遭判無期徒刑,曾男判死刑,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將蔡京京維持無期徒刑,曾男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依蔡女、曾男均有教化可能,判兩人無期徒刑確定。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今年初合議庭改判曾智忠無期徒刑理由,即引起不小爭議,判決指出,曾男德育及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時操行成績良好,從事軍職期間有記功、嘉獎多次的紀錄,非無教化的可能性;此外,國內醫療矯正教化機構的不足,因此不能因無法教化而剝奪生命,法官也指出,若無法回歸社會,「即使終身監禁,亦有其必要」。

蔡京京和曾智忠因經濟困窘,向蔡母陳誼要錢遭拒,竟心生怨懟下手殺人。曾男在101年5月以鐵線勒斃蔡母,兩人用童軍繩綑綁手腳後,裝袋放入車內載往花蓮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棄屍。

蔡京京、曾智忠一、二審均分別被判無期徒刑、死刑,兩人不認罪還在獄中結為夫妻,並屢次自稱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理,蔡父氣得罵女兒「妳是這樣報答母親?」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去年6月底還召開生死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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