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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殺人案宣判 鄭捷死刑定讞

2016/04/22 10:04

最高法院上午10點宣判北捷殺人魔鄭捷死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上午10點對北捷殺人魔鄭捷宣判,認定鄭捷殺人事證明確,且時有行為能力,不符減刑事由,將全案上訴駁回,判鄭捷死刑定讞。

承審本案的合議庭審判長為陳世淙、受命法官黃瑞華,陪席法官吳三龍、陳宏卿和黃敏慧。

前年5月21日,22歲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院依判鄭捷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案共144年半徒刑,應執行死刑,上訴高院後,仍遭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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