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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二審法官出爐 審判長洪曉能

2015/12/17 15:34

行政庭長陳朱貴宣布抽籤結果。(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頂新劣油案日前一審宣判,包括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均獲判無罪,彰化地檢署不服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全案卷證今天上午11時送抵台中高分院,下午3時進行抽籤分案作業,二審法官分別為審判長洪曉能,受命法官吳幸芬,陪席法官楊真明。

彰化地檢署不服彰化地院判決魏應充等6人違反「食安法」案無罪,上週四(10日)列舉法院判決9大缺失,提起上訴,案經彰化地院進行整卷,今天上午10時卷證從彰化地院送出,約11時送抵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陳朱貴表示,院方在簽收、整卷後,下午3時會進行抽籤作業,在院內公開但不對外公開,屆時會公佈中籤的法庭及法官。

洪曉能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吳幸芬第33期,楊真明第34期。

洪曉能,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民國68年律師高考、司法特考乙等推事檢察官考試及格。他曾任律師,擔任過宜蘭、金門、板橋地院法官、台北地院法官兼庭長、司法院刑事廳法官兼科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資歷相當豐富。

頂新劣油案日前宣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均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台中高分院。(圖擷取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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