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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不成殺前妻 醋男被判15年

2015/05/04 12:5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營造工地擔任主任的黃姓男子,因不滿前妻另結新歡,小孩生病時前妻也沒有前往探視,黃男雖有意和前妻復合,但被前妻拒絕後,黃男趁前妻下班時,拿著尖刀猛刺,妻子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黃男也被法官判15年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8月間,黃男(43歲)和楊姓前妻(38歲)離婚後,黃有意復合卻被楊女拒絕,加上兩人所生的孩子生病,楊女也一直沒有前去探望,小孩哭著想找媽媽,造成黃男對楊女積怨甚深;去年10月26日,黃男預先買了一把尖刀,再帶著尖刀前往楊女公司樓下等候。

當天凌晨,楊女現身公司樓下,黃男質問楊女為何小孩生病都不來探視,楊女回說,她不是不想去看孩子,是黃不讓她探視孩子,她不可能和新男友分手跟黃男復合;此番話激怒黃男,黃大吼:「妳寧願和那個男朋友在一起,也不願意來看小孩?」後,隨即拿出預藏尖刀猛刺楊女4刀。

楊女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殺人後的黃男,原本打算騎車前往警局自首,但剛好一名顧姓員警騎乘機車經過案發現場,聽到目擊民眾騎機車追呼尾隨黃男車後,顧姓員警立即上前將他逮捕;法官審理時,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但法官認為黃男仍有教悔的可能,因此判他徒刑1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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