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大姊捲入太極雙星案《壹週刊》判賠60萬
2014/07/30 16:30
指馬大姊捲入太極雙星案,《壹週刊》敗訴,判賠60萬並登報道歉。(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去年4月《壹週刊》以「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為題,影射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介入該開發案,馬以南認為報導不實,已損害其名譽,求償1千萬元並在《自由時報》等6家報紙頭版登道歉聲明,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壹週刊》無法舉證有其事,也未合理查證,今判決《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和2名撰文記者,應連帶賠償馬以南60萬元,及在《蘋果日報》頭版登報道歉。此案可上訴。
此外,馬以南去年也提出刑事自訴案,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及撰稿記者、編緝等5人涉嫌妨害名譽。
但士林地院認為,太極雙星案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撰稿記者查證後才報導,也取得當事人平衡,就算部分內容與事實非全然相符、標題字句也有誇大情形,但沒指馬以南違法,且報導未刻意扭曲查證內容,認定無不實指摘的惡意,判5人均無罪;仍可上訴。
-
將計就計!險被詐走250萬 高雄老婦逆襲助警逮車手
-
涉索賄洩個資給詐團 新莊警收押禁見
-
國3大溪段追撞車禍 女子受困車內2人受傷
-
不聽勸阻執意酒駕 嘉義男撞死女騎士判3年半
-
金門2車追撞翻覆 呈「立筊」狀側立嚇壞路人
-
防司法過勞 法務部將新增150名檢察官助理
-
4/26 大樂透、今彩539開獎啦!
-
高雄女駕駛誤踩油門衝上人行道 19輛機車受波及6人受傷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