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保全偷摸少女下體 遭判刑1年10月
2014/05/26 14:3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大樓保全員陳明震暗戀附近社區17歲少女(化名Amy),101年7月間凌晨,見Amy坐在公園,還吞安眠藥企圖尋短,趁機撫摸Amy下體,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陳嫌1年10個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101年7月7日凌晨3時許,陳在新莊某公園碰到心儀對象Amy,正與綽號「小夜」成年男子聊天,陳上前要求Amy決定感情歸屬,Amy覺得心煩意亂,自行服用安眠藥後,昏睡在陳身旁,「小夜」見狀離去,陳藉機伸手撫摸Amy下體。
法院審理時,陳瞎掰說,自己上廁所時,有時會尿到外褲,Amy可能不小心碰到他的褲子,再撫摸下體,才會有他的DNA,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維持原判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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