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禁藐視國會 官員不得反質詢
藍白強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重點
通過調查權 可要求政府、部隊及民間提供文件
〔記者謝君臨、劉宛琳、陳政宇、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昨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在院會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違者最重可處廿萬元罰鍰,並移送監察院彈劾。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相關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若違反相關規定,得經院會決議,最重可處十萬元罰鍰。
藐視國會最重可罰20萬 並移監院彈劾
民進黨團痛批「反質詢」文字定義不明確,坐實國會擴權。藍白兩黨將國會調查權無限上綱,可以向任何人調資料,甚至司法調查中的資料,意圖將國會多數暴力的濫權伸進民間,不只政府機關,任何人都會是受害者。
朝野立委昨一早即爆發衝突,而後國民黨團再度佔領主席台,民進黨團成員則頭戴「民主已死」頭帶舉行記者會。總召柯建銘痛批藍白是「賣台集團」,並指站在議場彷彿在中國人大會場,「佔領主席台的不是國民黨、民眾黨,是習近平」。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則指賴清德總統就職時表示,少數服從多數,期望執政黨當家不鬧事。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稱「國會改革哪裡黑箱?」要求民進黨勿散播假訊息。
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國會打架打到頭破血流,讓全世界看到的不是台灣的真善美,他希望世界能看到台灣的是優質的民主。
民進黨團則透過重付表決等議事手段,朝野展開馬拉松式審查直至深夜。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於較無爭議的條文,支持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試圖營造通過修法是三黨共識,但民進黨團強調,訴求就是要實質審查,請韓院長先召集協商。
針對藐視國會罪部分,二讀通過條文明定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等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有拒絕或虛偽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違者最重可處廿萬罰鍰,並得連續開罰。若是官員違法,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人事同意權部分,二讀表決通過條文規定,由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且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並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若答復不實、提供虛偽資料等,最重可罰廿萬元罰鍰。
國會調查權部分,二讀條文明定,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得經委員會的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若經政府機關如司法或監察院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相關罰則方面,二讀條文規範,若法人、人民團體或關係人員,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文件或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上述條款,可移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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