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叫應退款 民進黨團:打臉高虹安自願說法
民進黨立院黨團1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高虹安的小金庫回捐之說是謊言,詐領退款才是事實。(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謝君臨、蔡彰盛/綜合報導〕週刊昨爆料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涉嫌低薪高報助理費,並回捐至「公積金」,部分經費挪為私用。立法院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批評高之前稱助理回捐、上繳都是謊言,「詐領、退款才是事實!」這部分絕對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呼籲高誠實面對。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指出,週刊接獲吹哨者爆料資料,得到十一個月、十三頁高辦薪資內帳明細,發現高虹安所謂助理薪資回捐給「公積金」的說法,和實際情況不符。根據資料顯示,「公積金」的入金叫做「應退款」,而非自願回捐,是在約定薪資時,就透過浮報、溢領,包括加班費和部分薪資等,最後再將多領的錢退回。
黃世杰表示,高虹安給助理的薪水和報給立院的薪資是不相符的,不只是違反勞基法,也明確涉及刑法,最輕也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是一句「抹黑」就能帶過。
民進黨團幹事長羅致政指出,勞動部五月曾表示,勞基法明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目的是為了避免工資被任意扣減,且不得將「扣薪」做為懲罰手段,高做為立法者明知規定,卻說是辦公室內規。這套獎懲制度也顯示,高準備將助理加班費領好領滿,絕對有貪污罪嫌。
針對週刊爆料,高虹安開記者會喊冤,還拿出前立委吳成典案判決當藉口。據此,律師黃帝穎發文點出兩案的三大不同。一是金流差異,吳成典沒像高虹安一樣將助理公費挪為私用;二是程序差異,高虹安沒有證人違法取證的問題;三是情節差異,吳成典沒有拿助理人頭核銷公費卻實際領薪零元的問題,高的辯詞完全違反經驗法則。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吳成典沒有像高虹安一樣,把助理費拿去做私人用途,高從頭到尾說話顛三倒四、自證有罪、毫無法律常識,「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詐五萬元判三年十月」。柯也說,他不相信台積電工程師可以認同薪水被回收,本案全國勞工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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