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尚不完備」時力:下屆續推反紅媒條款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昨指出,本次通過的「反滲透法」尚不完備,包括反紅色媒體及保護國家關鍵技術等內容均未入法,時力將在下屆國會繼續推動相關立法或修法。圖為時代力量「百萬人民挺時代力量」全台巡迴活動,元旦從台灣頭基隆出發,徐永明(中)一行人到慶安宮參拜祈福。(時代力量提供)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前天三讀通過制定「反滲透法」,進一步防堵境外敵對勢力透過在台協力者做出介入選舉等行為,不過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昨指出,本次通過的法案尚不完備,包括反紅色媒體及保護國家關鍵技術等內容均未入法,時力將在下屆國會繼續推動相關立法或修法。
明定不得收受中共資助 在台擁有媒體
徐永明指出,制定「反滲透法」僅是反滲透的第一步,這次為了要在選前完成立法,立法程序實在走得太趕,以致法案內容仍不夠完備,例如反紅媒、保護國家關鍵技術、禁止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者參選等都未能入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時力原本希望「反滲透法」能夠納入反紅媒條款,對媒體收受中共資金、把中共對台統戰廣告當成新聞報導的行為加重罰則,此外也應明定「不得收受中共委託、指示或資助在我國擁有或控制廣電媒體」,若業者拒不改正且情節重大,則直接吊銷、廢止其執照。
黃國昌也提到,「反滲透法」僅規定不可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違法「助選」,卻沒有規範比助選更嚴重的「參選」行為,因此時力也主張修法,明定不得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參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與政黨初選,也不能擔任罷免提議人及公投提案人。
在保護關鍵技術部分,時力立委鄭秀玲認為,應該要明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去收購經行政院核定的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或敏感性科技,此外也不能併購擁有這些基礎設施、關鍵技術或敏感性科技之法人或取得控制性持股,否則將可以罰款、撤回投資甚至撤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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