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可能引用迴避條款」 陳師孟:想讓我虛度任期
2018/01/30 06:00
新科監委陳師孟(左)與楊芳婉(中)昨報到,院長張博雅(右)歡迎兩位加入監察院並致贈紀念品。(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任監委陳師孟昨天上任,他在立法院審查時揚言要辦「恐龍法官」,他昨透露,司法界可能會用「迴避條款」,讓他無法處理想查的案件,計畫讓他虛度兩年半任期,不過,他會據理力爭。
陳師孟昨天上午不到九點就到監察院,愛豬的他打上藍色豬領帶,還剪了頭髮。他說是監院裡年齡最大的,在人生最後階段,這是挑戰,也是有意義的工作。
楊芳婉與陳師孟一同報到,十一名新任監委已全部就職上任。楊芳婉表示「責任重大」,雖然任期很短,希望能夠做一點事。她的夫婿、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還特地請假兩小時,全程陪同。
台灣國一早到監院陳情,希望陳師孟能查扁案。陳指出,這九年多來,他一直把扁案放在心裡,扁案若能真相還原、還扁一個清白,是做為監委不可旁貸的責任;他會與法律諮詢團隊討論,等熟悉監院運作後,他才會開始處理核心案件。
陳坦承,心中的確是有核心案件,但有哪些要避談,因司法界可能會用所謂「迴避條款」,讓他沒有辦法處理想查案件。媒體追問有哪些案件必須迴避?陳說:「我想大家都知道。」
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監委應自行迴避情形,包括「依其他情形足認由其執行批辦、調查或審查職務顯有偏頗之虞者」;如未自請迴避,得由監察院長為迴避之決定。陳強調,細看條文,有很大的解釋空間與彈性,如司法界用這種戰術來做技術杯葛,他與法律顧問團也會據理力爭。
要辦的第一案 年後提出
陳也提到,他要辦的第一案,大約在農曆年後的第一週就會提案,有一些案子阻力很大,若準備不好,被人家抓到漏洞就必須要負責,因此準備充分再開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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