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寫「共產黨萬歲」遭老蔣改判死! 促轉會撤銷楊慕容罪名

2021/06/07 10:06

海軍總司令部科員楊慕容因企圖返回「匪區」被國防部裁定送交感化,他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押房牆上書寫「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標語,「為匪宣傳」原判處15年,但此案上呈總統蔣介石後,認為楊男「惡性重大」,發回改判「叛亂罪」槍決。圖為蔣介石銅像。(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牆上寫「共產黨萬歲」遭老蔣下令改判死刑!海軍總司令部一名安徽出身的科員楊慕容來台後,1949年因企圖返回「匪區」被國防部裁定送交感化,卻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押房牆上書寫「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標語,「為匪宣傳」原判處15年,但此案上呈總統蔣介石後,認為楊男「惡性重大」,發回改判「叛亂罪」槍決;促轉會近期調查認定,該案屬「促轉條例」應平反撤銷的司法不法案件。

據了解,楊慕容屬於1950年代綠島新生訓導處「再叛亂」案受審判者之一,槍決時年僅32歲。他在1949年大陸淪陷後,企圖返回中國投靠被人發現,經國防部裁定感化發交新生訓導處執行。

當年判決資料顯示,楊在感化期間「不滿現狀」,常不假外出並辱罵新生訓導處官長,1953年春夏間撰寫「樂園集」及「感訓外感」詩文,語多偏激反動。1955年2月25日,更在看守所押房寫下「唯有共黨才是救國救民救全世界」、「共產黨萬歲」等標語;同年3月,軍審法官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判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促轉會調查,但是該判決由代參謀總長彭孟緝、國防部長俞大維於1955年4月送呈核後,遭總統蔣中正代電批示:「楊慕容…在前定刑期執行期中,猶繼續叛亂行為,惡性重大,均應發還嚴為復審報核」,推翻台灣省保安司部原本認定「文字為有利於叛徒宣傳罪」判斷。

事後,國防部令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遵照總統核定,保安司令部遂改判楊慕容「叛亂罪」並處以死刑,並經蔣介石在1955年12月20日代電核定「准如原判」。

「楊慕容所受刑事有罪判決,係秉總統之意志而作成!」促轉會決定書指出,本件判決,實已遭總統蔣介石意志介入,而要求改判之行為,係屬法律規定以外,以總統身為事實上行政首長意志,所加諸於軍事法庭的干涉,違反審判獨立與權力分立原則,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促轉會表示,楊慕容因其思想所表達言論被定罪,該判決不僅侵犯言論自由,更為確立威權統治者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乃威權統治當局用以壓制異見,遏阻人民發展獨立人格,使人民絕對服從之統治手段。此種統治手段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本案若不予撤銷,無異於認可威權統治秩序的正當性。

促轉會強調,終審判決對楊慕容量處死刑,以達到使其所懷抱的不受統治當局歡迎思想永與世隔絕目的,不但已達剝奪楊慕容思想自由程度,更是赤裸裸地以死刑作為消滅異己思想的統治手段,構成「刑罰權」的濫用。

楊慕容屬於1950年代綠島新生訓導處「再叛亂」案受審判者之一,槍決時年僅32歲。(翻攝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