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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國家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立法 綠營優先審議、藍營稱矛盾

2020/08/18 12:14

國家人權會員會。(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立法,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今指出,這與廢除監院是不同層次的議題,有其急迫性,新會期將優先審議,至於修憲廢考、監,仍須凝聚朝野共識;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則認為,既然要廢考、監,還立職權行使法,這是矛盾,應在憲改委員會成立後一併處理。

去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立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該委員會將處理與調查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歧視的案件等工作。監院原於「監察法修正草案」中增訂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相關條文,並函送立院審議,但考量廢考、監後,該委員會仍須獨立行使職權,因此擬撤回草案,重新送出職權行使法。

對此,鍾佳濱表示,廢考、監與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是不同層次的議題,要怎麼既處理眼前的問題,又不妨礙未來國家長治久安憲政架構的設置,需要大家討論,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立法,當然是緊急、急迫,但監院存廢也是重大議題,兩者如何求處調和,監院和立院須更密切地溝通。

更重要的,鍾佳濱說,是要有政黨合作的氛圍,才能談修憲,呼籲朝野各政黨如果重視人權保障,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有其急迫性,應修先審議,但與監院存廢應脫鉤考量,才不會妨害國家憲政大方針的思考。

林為洲則認為,如果要廢考、監,屆時必須要在監院之外成立人權委員會這個獨立機關,因此不急著審該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應盡快成立修憲委員會,等碰到監院存廢提案時,一併討論人權委員會何去何從,否則會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若不成立修憲委員會廢考、監,反而去處理監院下面的委員會,這很矛盾。

林為洲說,在憲改委員會中一併討論,除了展現廢考、監的誠意,也在此時就把人權委員會成為獨立機關,否則永遠在等監院會否廢除,時程需要多久?最快也要到2022年才會確定監院會不會廢。萬一將來監院廢掉了,人權委員會還是要重組,就不再是監委兼任,其組織法也會無效,還是應回到憲改時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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