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刑法修正草案 涉死刑重罪取消追訴期
2018/03/08 11:14
賴揆拍板修法,涉死刑等重罪無追訴期。(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行政院院會,會中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例如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等重大案件,犯人只要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得接受制裁。
目前刑法第80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有30年追訴期,30年內沒有起訴的話,追訴權將消滅。
行政院通過這項刑法修正草案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賴清德表示,這次修正可落實「任何人不得保有犯罪所得」的原則;另對於所犯係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發生死亡結果者,可不受追訴權時效的限制;另加重凌虐兒童致死的刑責,以強化兒少的保護。這次修正都是強力回應社會的期待,請法務部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
政院今將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涉死刑重罪取消追訴期
-
刑法將修 10年以上重罪 追訴無限期
-
積極布局林口房市 長耀2024再推新力作
-
綠委提修《刑法》 重大案件無追訴期
-
致霸新北 卡位AI聚落店面迎商機
-
出任立院總務處長?台中市新聞局副局長廖烱志:感謝關心
-
藍護航自家人要綠為虐童案負責 沈伯洋:沒必要急著開記者會!
-
再度訪中駁為朱立倫鋪路 夏立言:拜會台商 不是去聽兩會結論
-
代理教師「薪」情差 人權會:政府應妥編預算
-
澎湖社會處長 前台北市副議長周柏雅接任
-
中國宣稱擁有台海主權、管轄權 陸委會駁斥:完全違反國際法
-
國台辦稱絕不放棄武力統一 陸委會:應正視兩岸互不隸屬
-
虐童案全國譁然 新北議員廖宜琨點2問題:市府有沒有借鏡反思?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