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會嚴加把關 林美珠:勞動部不會讓勞工過勞
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勞動部會為勞工把關,不會讓勞工過勞,「絕對不會讓例外變原則」。(資料圖,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勞動部下午召開記者會,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此次修法是基於「四個不變,四個彈性」進行修法;談到較有爭議的加班費、輪班間隔8小時與連續工作12天等條文時,林美珠強調,勞動部會為勞工把關,不會讓勞工過勞,「絕對不會讓例外變原則」。
林美珠感謝所有立委、警察與勞團還有學者的關注與支持,她表示,法律將於3月1日正式施行,法律沒有空窗期,也將會強制要求各機關遵守。
林美珠說,修法過程很辛苦,不敢說結果盡善盡美,但很努力地給勞工保障。而未來勞動部將會進行法律細則與解釋令的調整,並確保把關機制,也會要中央國營事業單位開設勞資會議;另外,勞動部也會善盡監督檢查之責,特別是交通與醫療產業,未來會設專案調查,不會讓勞工過勞。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長謝倩倩補充,對於大家所關心的連續工作12天等疑義,重申「勞基法就是週休二日」,7天中有2天休息,勞工不能工作超過6天,唯有在「4個特殊(時間、地點、場合與特殊情況)」的狀況下,才能給予特例。如屠宰業、交通運輸業,或勞工工作場合在高山或隧道等偏遠地區,以及考量性質特殊、天候,考量大眾生活便利與工作性質特殊,而給予彈性處理。
而針對輪班問題,林美珠強調,「輪班班次仍以11小時為原則」,若業主因特殊情況向中央機關商請並通過,才能透過勞資雙方協商為8小時,並重申,「絕對不會讓例外變原則」,如衛福部已承諾不會讓醫療人員輪班間隔8小時。林美珠也舉了社福機構會遇到部分特殊案例,或是保母較不能離開小孩等,因而給予彈性處理。
談到加班費問題,林美珠表示,勞工若加班,以「領取加班費」為原則,除非是「勞工主動要求補休」,資方不能單方面要求,否則就構成違法。另外,未來勞動部也會在施行細則裡針對加班與補修做相關規定,希望在休息日加班的勞工,其積假在該年度就能結清,若年度內來不及補休,資方就得給予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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