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輔選被罰10萬 林佳龍敗訴將再上訴
2017/09/30 17:04
台中市長林佳龍去年7月赴彰化縣田尾鄉,陪同民進黨推薦的鄉長候選人陳孟杰掃街拜票,事後被彰化縣選委會認定違反選罷法開罰10萬,林佳龍不服上訴。(畫面取自陳孟杰臉書)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台中市長林佳龍去年6月期間到彰化縣田尾鄉,為參加鄉長補選的黨籍候選人陳孟杰站台拜票,彰化縣選委會認為林佳龍當時擔任台中市選委會主委,輔選行為違反選罷法,裁處罰鍰10萬元,林佳龍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但彰化地院近日駁回林佳龍上訴;林佳龍表示,會再上訴,必要時會聲請釋憲。
判決指出,林佳龍去年3月至7月期間擔任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卻在7月22日赴彰化縣田尾鄉,陪同民進黨推薦的鄉長候選人陳孟杰掃街拜票,此舉遭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認定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45條第7款,依同法110條第1項規定,於今年3月7日寄發裁處書,裁處罰鍰10萬元。
林佳龍不服,在今年3月27日提起訴願,但遭中央選委會駁回,林佳龍再提起行政訴訟。林佳龍主張,原處分及訴願決定違法擴張解釋法令,且他未利用市政資源挹注黨內選舉事務,請假輔選沒有問題。
同時他也指出,國民黨籍前台中市長胡志強,曾在98年12月至101年擔任選委會主委,期間也曾到高雄市輔選卻合法,認為原處分及訴願決定應撤銷。
彰化縣選委會函文解釋,選務人員不應以職務轄區的候選人為限,即便對職務轄區外候選人助選,同樣損及公眾對選務人員執法信賴,更違反中立立場。
林佳龍今日表示,當時基於政黨政治,前往外縣市為候選人助選,並非在台中市,也依法請假,不會更無法干涉彰化縣的任何選務,符合政黨政治原則與行政中立。對於判決結果,將再上訴,必要時也一定會聲請釋憲。
-
談總統直選 林佳龍:台灣發展珍貴資產
-
林佳龍滿意度列政治人物第4 市府感謝市民肯定
-
企業迎戰全球ESG浪潮 信義房屋「大師說倫理線上講堂」開講
-
赦扁爭議 林佳龍:總統會做出有智慧決定
-
林佳龍跨區輔選 促中彰投整合發展
-
立信建設攜手愛河首排-「立天下」市心水岸生活新標竿
-
「呼吸英雄」輔選惹議 違反選罷法遭訴
-
中市路平第3年目標超前 林佳龍:好還要更好
-
京華城案》應曉薇律師也遞狀抗告 只剩柯文哲尚未提出
-
2014政治獻金線上金流涉內帳?許富舜:款項直入監察院專戶
-
政院:加強監控重點海域 海底電纜 嚴防中國破壞
-
國軍春節戰備 大武艦首登場
-
《台中》罷免藍立委連署熱烈 12日再設攤
-
《桃園》初任議員李宗豪 接民進黨團總召
-
中國權宜輪抵釜山 我請韓警協助取證
-
海委會將導入AI 揪出航跡可疑船隻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