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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耿宏條款」三讀 特勤人員因公傷殘納醫療照護

2016/12/30 17:58

國安局特勤中心去年發生一起實彈射擊訓練意外,一名學員實施實彈射擊時,意外擊傷中校訓練組長郭耿宏。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安局特勤中心教官郭耿宏去年在實彈訓練時遭學員誤擊癱瘓,卻面臨遭追討看護費的困境。為此,立法院院會稍早三讀通過「特種勤務條例修正案」,新訂特勤人員執行特種勤務時,如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子女教養。且該條款回溯至去年1月1日起適用,條文修正施行前的已支出費用,將核實給與。

國安局特勤中心去年發生一起實彈射擊訓練意外,一名學員實施實彈射擊時,意外擊傷中校訓練組長郭耿宏,導致郭耿宏被跳彈擊中,頸椎碎裂癱瘓。不過,現行「特種勤務條例」並無看護補助條款,郭耿宏一度恐遭國安局追討看護費。

因此,此次「特種勤務條例修正案」比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明訂特勤及特勤編組人員因特種勤務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並教養其子女至成年或大學畢業。該案三讀通過後,郭耿宏可一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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