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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教授:鼓勵共乘更有助益/收取擁擠費可列為中期目標

2016/02/05 06:00

〔記者曾鴻儒、何世昌、黃立翔/綜合報導〕對收取擁擠費,學界正反意見都有,贊成者認為台北市絕對有實施條件,對改善交通絕對有助益。反對者則認為台灣選舉掛帥,現階段不可能訂出能降低擁擠的費率,應先鼓勵共乘。

全世界目前有超過卅個城市收取擁擠費,最早實施的新加坡已實施四十年,至於收費工具則有現成的eTag可用,車輛只要感應收費即可;但eTag無法辨識高乘載,未裝eTag的車輛,北市府也無法強迫要求開戶使用車牌辨識系統,則是兩大盲點。

交通部曾對台北市壅塞區加收擁擠費做過可行性研究,運研所官員表示,二○○七年曾針對一度出現長時期壅塞的台北市信義區,研擬在易塞車區加收費用,是師法英國倫敦的「中心商業區」加成收費,並參考新加坡不同街廓加成收費的方式,其核心理念就是「車開越慢的地方,收費越貴」,逼使車流分散。其實民國七○年代進入台北市還要繳十元過橋費,意義和擁擠費差不多。

張學孔:早該收費 馬郝太鄉愿

台大教授張學孔強調:「台北市十年前就應該實施,只是前面的馬市長、郝市長都太鄉愿。」台北市公共運輸完善、人口密集、停車困難,確實適合收取擁擠費,倫敦在收費前也遭遇極大反彈聲浪,但收費不久,支持度近八成,顯示關鍵在於怎麼做。

逢甲大學教授李克聰則認為,台灣選舉掛帥,市府不可能訂出像倫敦、新加坡那種折合台幣上百元、甚至近二百元的費率;不貴,民眾感受就不深,「頂多越開越生氣,不會因此不開車」。

他建議,擁擠費可列為中期目標,現階段應朝鼓勵共乘、鼓勵企業彈性上班方向先著手,台北市府甚至可與新北市府合作,將兩市交界的橋樑下高灘地列為共乘點,讓民眾覺得共乘很方便,應該比貿然收取擁擠費有效。

交通部則說,公民社會時代來臨,北市府必須與議會、民意充分溝通,若引起民眾反彈,可能造成反效果,「畢竟台灣不是新加坡」。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說,遠通eTag系統只要在既有的紅綠燈或路標橫桿上加裝讀取系統就可操作;至於建構經費,則尚未評估過,須看實施方式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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