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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倫案調查結果是否公開?學者建議校內應「程序化」

2023/06/21 11:40

111學年度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近兩日在靜宜大學舉行。(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去年地方九合一選前學倫案沸沸揚揚,也引發教育界認真思考相關問題,其中學倫案調查結果是否應公開備受關注,教育部先前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的研究結果出爐,建議各大學將公開與否的考量程序化,如須經委員會或校長同意後進行。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今於111學年度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進行「大專校院倫理案件調查報告書內容與撰寫之研究」報告,探討包括學倫案調查報告書應具備內容、學倫案處理結果是否應公開、現行機制之修改建議、違反學倫之論文處理方式、畢業論文是否應公開等議題。

針對學倫案件之處理結果是否應公開,報告人陽明交通大學副校長周倩指出,以國外大學頒授學位之規定,因為學術倫理案件被撤銷的學位論文,原則是不公開調查案件報告,除非是攸關社會利益令民眾注目之案件。

如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原則上不會對外公開任何違反學倫的論文案件,除非有個案引起社會矚目需要說明。而公開與否的決定則取決校方高層,因牽涉到案件的公益性與個人隱私衡平的考量,並避免違反資訊保密的相關規定。

因此該研究建議,各校在修訂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時,將公開與否之決定與應考量事項程序化,例如經過某個委員會的討論與決議,或是經校長或其代理人同意後進行公開。

此外,如果為了達到教育宣導、警示之作用,也就是用以告誡其他研究者不要犯類似行為,而需公開沒有時效急迫性之案件,則可採選擇性、去識別性地公開方式。

對於違反學倫之論文處理方式,研究報告指出,學位論文因違反情節較重撤銷學位者,不開放修改論文;違反情節較輕者,可參考國內大學規定,使被檢舉人有修正論文機會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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