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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錢? 中市衛生局用「菸捐」買禮物 送花博志工

2019/09/09 21:13

衛生局發禮物通知中指出,服務滿廿至六十小時的「衛生組志工」,才有小禮物。(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籠絡人心?市長盧秀燕免費政策,導致虧損累累的台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在閉幕近半年後,由中市衛生局動支「菸捐」,大買禮品餽贈花博志工的「衛生組」志工,外界對此質疑,是否行政效能差?「菸捐」成了盧市長收買人心的私房錢?對此, 中市衛生局保健科長楊惠如說,需要時間計算核對志工服務時數,送禮物則是當時招募志工時的承諾,至於動支「菸捐」,是志工於花博會場宣導禁菸,符合「菸捐」的「菸害防制」與專款專用原則。

花博在今年4月閉幕,時隔近半年,花博「衛生組」志工近日收到衛生局的小禮物,且禮物註明是用菸捐(菸品健康福利捐)購置,服務滿20、40與60小時的「衛生組」志工,可拿到飲料提袋、保溫袋或保鮮盒禮物,至於衛生局聘的花博其他項目志工,例如「救護組」,就沒有小禮物。

上述禮物引起揣測,有人質疑行政效能低,禮物才會延宕近半年,菸害防制法第四條規定,菸捐僅能用於「菸害防制」等12種項目,用「菸捐」買禮物,是否合法並具正當性?亦有人認為,市長盧秀燕的免費政策,導致花博虧損13億,平均每位市民負債500多元,動支「菸捐」買禮物,顯得很諷刺。

衛生局保健科長楊惠如說,去年招募志工不理想,衛生局遂有送禮物的承諾,答應閉幕後給禮物,來鼓勵民眾當志工,但因服務時數計算與核對需要時間,才會延至近期發送,至於只給「衛生組」志工,是花博各園區全部禁菸,此組志工勸導有成,符合上述法律的「菸害防制」,也符合專款專用原則,「救護組」志工沒有宣導禁菸,也就沒禮物,這項禮物發放並無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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