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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開放漂流木撿拾 10日起分2階段實施

2019/09/08 09:44

台東10日起區分2階段開放徒手撿拾漂流木。(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上月白鹿颱風挾帶強風豪雨,自山區沖刷下大量漂流木,台東林管處公告10日起開放自由撿拾,區分2階段,民眾可至林務局轄區保安林內海灘徒手撿拾,不得使用機具,開放期間將設置林產物檢查站,設置地點在台東市海堡地區、林管處的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等3處。

第1階段10日起至2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設籍於當地鄉、鎮、市居民得撿拾;第2階段25日起至10月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設籍於台東縣(市)居民。

台東林管處表示,撿拾民眾需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主動到漂流木檢查站登記,領取漂流木搬運登記表,保障所拾得漂流木所有權的歸屬,就可以安心帶回利用;如需以車輛載運徒手撿拾的漂流木,必須以3.5噸(含)以下車輛載運,不要覆蓋斗篷或帆布,以便辦理檢查及登記。

台東林管處表示,漂流木如有國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由拾得人通報當地林管處或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810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若漂流木屬森林法第52條第4項規定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包括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台灣紅豆杉)、櫸(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依規定至林產物檢查站辦理查驗、登記後搬運,將依森林法規定加重其刑。

其次, 民眾如有發現有擅撿漂流木或不法載運貴重漂流木時,應聯繫台東縣政府、台東林管處,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或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國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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