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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槍8月起要標示 未滿14歲禁止持有使用

2019/07/06 17:35

玩具槍8月起要標示,未滿14歲者禁止持有使用。(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由於玩具槍在過去沒有明確規範,使得青少年或兒童把玩時,偶有意外發生;因此,經濟部自8月起公告「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相關警告標示及適用年齡均須清楚載明,以建立低動能遊戲用槍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並保護消費者權益與安全。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指出,民眾於日後在購買上應注意相關規定,不論是家長或是孩子均應注意,14歲以下之兒少禁止持有使用;14歲以上應注意槍口動能級距標示來選購。使用時,應做好防護措施,不得改造或變造,避免造成傷害。

苗縣府社會處表示,在「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中,針對低動能遊戲用槍(玩具槍)的定義、產品標示事項、警告標示的細節、本體標示應醒目牢固均有明確規範,不論是商家、購買者或使用者均應注意,購買適合的產品,操作時應確保本身及射程範圍人員之安全,避免造成傷害。

經濟部自8月起公告「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相關警告標示及適用年齡均須清楚載明,以建立低動能遊戲用槍正確標示。(圖由苗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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