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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可不可以告陳沂? 法律系教授釋疑:告她!

2018/08/28 14:34

志願役到底可不可以告陳沂?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昨在臉書分析並表示:「告她!」(圖擷取自陳沂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陳沂日前在臉書直播時直言「大部分志願役都是廢物」,惹怒國防部,表示將依法提告,陳沂事後還回嗆:「就,誹謗罪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還必須是可特定對象的自然人。基本法律常識與行政機關國防部共勉之。」然而志願役到底可不可以告陳沂?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昨在臉書表示:「告她!」

廖元豪掏出眾人疑問,表示在中華民國刑法的誹謗罪、公然侮辱罪,以及民法的妨害名譽,都還沒有正式承認「群謗」(group libel)之時,在這個案子中,國防部或所有「志願役軍人」要怎麼告陳沂呢?

廖元豪指出,志願役軍人群體雖大,但不像是客家人、原住民等難以界定的「抽象群體」,志願役軍人是一群「具體而特定」的人們,所以每一個志願役軍人在理論上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賠償之請求。廖元豪也在留言處指出,對「族群」的集體侮辱,才是比較困難的。

不過有PTT網友認為,陳沂罵的志願役是「部份」,去告陳沂不就等於對號入座?也有網友認為:「可以告啊,只是受不受理、告不告得成是另外一回事。」、「應該說法律百百條,要怎麼解釋法官說了算。」、「加了一個比例就變成很難特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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