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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所會為「民」言和 鎮民團保實施了

2018/01/22 16:32

南投縣竹山鎮長黃丹怡(前排左一)及代表會主席羅炘津(後排左二)兩人,為鎮民共同推動「竹山鎮民團體意外保險」計畫。(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竹山鎮民團體意外保險計畫,在代表會及公所罕見地為「民」握手言和下,已順利從本月15日完成加保後實施,不過,公所強調,依保險法規定,納保對象必須屆滿15歲,全鎮總人口數約5萬5000人,估計約有5萬人受益。

竹山鎮代表會與公所之間處得不好,眾所周知,彼此還曾為預算問題僵持不下,最後還驚動縣府出面協調,此次鎮民團體意外保險所須經費,公所編列150萬元,非但未被代表會刪減,且還獲全力支持,以致該案在去年底才討論,本月15日便已付諸實現,快速地讓各界也感到吃驚﹗

竹山代表會主席羅炘津指出,代表們在為民服務過程中,發現鎮民對集集、水里等鄰近鄉鎮全民納保一事,十分在意,加上景氣未見明顯復甦,有的弱勢鎮民也曾因家中發生變故,連最基本的喪葬費也無力負荷,因此代表們幾經討論後,遂決議支持、鞭策公所推動該項計畫。

然而,為何15歲以下的人會被排除在外?公所秘書黃文賢說,人心隔肚皮,因此保險法基於道德危險防阻考量,才會對未成年人投保方面設下限制條款,此次投保所須保費全由公所負擔,理賠金額最多可獲10萬元,如此不但福利不致於矮人一截,也可讓鎮民生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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