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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穀採收烘乾不及 碾米業盼納責任制

2017/06/19 17:20

稻穀採收烘乾不及,碾米業盼納責任制。圖為鹿港鎮農會穀物乾燥中心。(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天下午舉行勞動基準諮詢會,針對米穀業是否納入責任制進行討論。米穀公會代表說明,民間稻穀烘乾場受限勞基法規定,因此無法隨時替農民的稻穀烘乾,因此引起不少農民反彈。因此盼能在農忙時期納適用勞基法84之1條的責任制,降低人力成本壓力並維持穩定性。

米穀公會指出,稻穀每年採收期以地域不同大致分為2期,每次約2個月,一次約在5到7月,另一次則是10到12月間。平時稻穀烘乾場較不受影響,但農忙時期遇上一例一休,造成採收與烘乾不及,只能任由稻穀發芽,目前嘉義一帶已發生不少稻穀發芽的情況,農民血本無歸。

今年3月時,米穀公會向勞動部申請法規解釋,勞動部於今日邀集勞資雙方開會討論是否適用。

米穀公會表示,若農忙時遭遇到天災或大雨,碾米廠要配合農民搶收、機器全天運作,根本不可能停機休息。硬要適用一例一休只是徒增困擾,而且農民的反彈也不小。

公會進一步說明,一例一休上路後,遭遇最大的問題在於人力的不確定性。若依現行單日工時上限規定,時間不足以完成工作,加上採收、烘乾要求專業,須符合農委會驗收標準,臨時請增人手不易。因此希望至少能在收穫期間,將碾米業納入84條之1責任制範疇,不但對農民而言有利,對於台灣農業發展也能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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