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禁止換藥」傳是當年公務員誤解公文
2017/01/04 08:11
「禁止校護換藥」制度規定,校護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但有媒體報導指出,這個制度疑似是當年教育部公務員的錯誤解讀。(資料照,記者郭靜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醫師法》規定,不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不少學校在教育部壓力下,實施了5年「禁止校護換藥」制度,規定校護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但有媒體報導指出,這個全國各校推動的制度,疑似是教育部公務員的錯誤解讀。
據《聯合報》報導,5年前一名學校校護在家長提出醫囑單的狀況下,協助罹患糖尿病學生施打胰島素,但卻遭校方質疑是密醫行為,當時的行政院衛生署(今衛福部)解釋,校護在有醫囑前提下,進行醫療輔助行為並不違法,甚至校護出缺時,家長可授權學校老師幫孩子打胰島素。
衛生署2011年12月發函給教育部,說明給藥與輔助醫療等相關規範,卻被教育部官員錯誤解讀為「外傷換藥」也需醫囑,後來教育部還行文全國各級學校要求配合辦理,衛福部官員傻眼曾一度反問「公務員的國文程度有問題嗎?」
報導也提到,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從來沒有正式公文要求校護不得換藥,這完全是教育部錯誤解讀,校護當然可以進行簡易傷口處理,未來還會再跟教育部溝通。
-
公校教師違法兼職 已有70人送公懲會
-
學校關水龍頭來節水 柯P罵教部:有夠白癡
-
公司治理評鑑前5% 這八家十連霸
-
免費營養早餐試辦 花東2000弱勢生優先
-
教育部等4部社會發展計畫 明年經費核列712億元
-
查不到違規食品? 衛局:沒重複公布
-
柯對公務員喊話:建立「有困難舉手」互信文化
-
扭轉性傾向治療 衛福部擬修法讓醫師不得執行
-
女大生私密處開刀突見5男闖入觀摩喊崩潰 院方:說法不太符常理
-
新北市「友善優良建築工地評選活動」5月1日起開始報名
-
北海岸秘境「米倉無限公園」開放 遊客騎自行車、賞淡水河
-
南市參加東京食品展創下逾台幣3億訂單 中市億員促市府跟進
-
台南正覺里活動中心「入厝」 古文物收藏特展同慶
-
興達漁港近海泊區碼頭改建 漁業署補助一半經費
-
驚悚! 丈夫罵爆親弟「氣到趕出家門」 人妻打開房門嚇傻
-
彰市老字號日式餐廳夷平了! 290坪黃金土地仲介說話了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