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教師違法兼職 已有70人送公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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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公務人員禁止兼任公司董事,但許多人仍以身試法。審計部一○四年大規模專案清查,有二千八百多人被行政懲處、送公懲會及監察院彈劾等,許多具行政職的公立大學教師也都違法,迄今已有高達七十人被送公懲會處分。
審計部表示,一○三年啟動全面清查,把違法兼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的軍公教人員抓出來,截至一○五年八月底,共有二三二二人被行政懲處、四百九十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五十九人送監察院等。
教育部指出這二千多筆恐違法的教育人員,已有七十件被移送公懲會,多是大學教授及少數公立高中老師,十職等以下直接議處,有卅七人被記申誡、二人記過;另有行政職在十職等以上的較高階人員,有十八件被送監察院,已有十五名教授遭彈劾。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違法教授大多因為家族企業,需要董監事席次而幫忙掛名,有人沒實際參與運作,也不知情,甚至有遭親友冒名,故多數都是記申誡,但還是有些教授知道法令有限制,卻執意擔綱董監事,只因為「跟公司感情深厚」,知不知情?有無支薪?兼職數量?都在懲處考量範圍內。
教部︰行政職教師當上董監事就違法
李秉洲說,大法官釋字第三○八號解釋,將具行政職的教師列為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明文禁止公務員營商、投機、持股過多、兼任董監事等,因此只要行政職教授被選上董監事的那一刻,就是違法兼職,將再提醒各大學及兼任行政職的教授多注意法規,未來也將不定期清查。
教育部今年四月已修法部分鬆綁,讓一般教授可在校外兼職最多達八年,或可經借調從事創業,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為鼓勵更多教師創業及協助民間研發經營,預計將由科技部推動《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法,讓學界研發成果可帶到民間企業並讓教授兼職,將來具行政職的教授也有機會鬆綁,修法案已送行政院審議,希望未來可讓大學教授有更多合法兼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