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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褒忠鄉長涉貪15萬 雲檢起訴求重刑

2023/04/29 05:30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民進黨籍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等人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涉貪金額十五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雲林地檢署認為陳建名為選舉謀求村鄰長支持,利用公款做人情,並以詐術騙取褒忠鄉公所公款,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他公務員、村長量處適當刑度。

雲林地檢署去年偵辦地方選舉賄選案件,循線查獲褒忠鄉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費詐領案,原先要舉辦的村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因疫情因素改發禮券,預算剩餘七萬一千五百元改在褒忠鄉新湖村新湖集會所舉辦兩場餐會,但餐費是由褒忠鄉民代表會及農會分別支付,之後中勝村張姓村長向某小吃部取得空白收據後,轉交公所李姓課長偽填申報,不知情的承辦人員將申請款項核發給小吃部負責人。

張姓村長拿到款項後交李姓課長分配,包括中勝村張姓村長、潮厝村陳姓村長、田洋村章姓村長、埔姜村廖姓前村長、中民村吳姓村長,馬鳴村郭姓代理村長,有才村曾姓村長、新湖村吳姓村長及龍岩村莊姓前村長分別收受五千元至一萬五百元不等金額。

地檢署之後又破獲活動費詐領案,鄉公所去年八月舉辦大手牽小手為愛一起走活動,總經費概算為四十三萬元,依政府採購法應公開招標,但陳建名指示許姓秘書、社會課吳姓課長,找來蔡姓、王姓廠商承攬業務,將活動拆成數個未達十萬元標案後,由蔡姓廠商收集其他廠商收據,申領經費四十三萬元,其中八萬元提供為陳建名個人使用。

陳建名連任成功,今年元月被收押禁見,現仍在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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