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托法三讀 綠委:托育是國家應主動規劃、持續投入的公共制度
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右2)表示,最重要的意義,是明確指出嬰幼兒托育服務的發展屬於國家責任。(翻攝林淑芬臉書)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幼兒托育因「剴剴案」受到高度關注,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最重要的意義,是明確指出嬰幼兒托育服務的發展屬於國家責任。這次立法清楚揭示,托育不只是個別家庭的照顧安排,而是國家應主動規劃、持續投入的公共制度。這也代表我國嬰幼兒托育政策,從零散、片段的措施,正式走向完整的制度治理。
林淑芬說,兒童托育服務法三讀,不是托育制度改革的終點,而是政府責任真正開始的時刻。她要特別感謝「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長期投入倡議、提出法案版本,並持續參與立法討論,促成托育政策走向制度化。但令人遺憾的是,在三讀通過之際,台灣卻同步放寬外籍幫傭政策。對於這項政策可能對托育服務品質及本國專業托育人力帶來的衝擊,政府更應審慎面對,不能一邊立法宣示托育的重要,一邊卻用其他政策鬆動本國專業托育體系。
進入立法院的第三個月就率先提出兒童托育服務法修法草案的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所有的遺憾都是制度造成,惟有不斷的讓制度更好,才能給孩子更安全的環境。秉持著這個信念,經過無數次審查和協商,一步步和衛福部溝通、協調、達成共識,希望讓原本僅僅規範在兒少權法少數條文中,保障0到2歲的嬰幼兒的權益,能夠獨立出來一部專法,被完整的制度支持。
林月琴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而托育是國家的責任,她除了盯緊每一筆預算,更會持續走入基層,確認第一線托育人員的勞動環境是否改善,確認每一位家長是否真切感受到育兒壓力的減輕。一路走來,非常不容易,身為社福與兒少立委,她要謝謝所有支持的夥伴,我們做到了。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三讀條文明定,虐兒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日,並傳送至縣市主管機關建置的網際網路系統儲存;針對保母照顧疏失,三讀條文新增「違規記點制度」,違者家長可轉托,嚴重者得廢止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