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證人小兔證稱:高虹安連買飲料都報公帳
台北地院27日繼續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加班費一案,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並與前來聲援的支持者致意。(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浮報詐領立委助理薪資、加班費共46萬30元案,今傳喚負責高辦零用金報帳的同案被告、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小兔、兔姐)作證,她證稱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並比較高辦與她的前東家李俊俋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差異,直指李俊俋根本不管帳也不私用,高虹安則是連自己買飲料都報帳。
黃惠玟證稱,李俊俋根本不管帳,只要用於公務都可報帳,但高虹安則是每月對帳,對於支用有決定權,高的多項個人消費也是由零用金支付,也沒回補代墊款,全辦公室除了高虹安,沒有人敢買飲料還報帳。
黃惠玟於2020年2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年,擔任高虹安立委辦公室的行政助理,她證稱是高虹安的前男友李忠庭找她去高辦工作,透過三方視訊敲定她的月薪6萬2000元,沒有加班費,她負責的事項極多,包括填寫陳報人事任用遴聘資料及報帳、寫質詢稿、支授黨部活動等等,「沒人要做的都是我在做」。
黃惠玟說,她是在2017年至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任職交接時,前任行政主任告知她零用金這種制度,她到高辦工作後才提議此制,但黃強調,她雖然有向高虹安提議零用金制度,但她也有同時提議依照立法院的加班規定,以及其他辦公室的制度,最終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
黃惠玟並比較李俊俋辦公室零用金制和高辦制的差異,她說,李辦是將多餘的費用留作零用金,供辦公室公務使用,也沒有浮報薪資,且李俊俋根本不管帳,助理的支出不用向李報告,採購後再持單據向行政主任請領,她就收單付錢並做帳,李也不會把零用金當獎金在發。
但在高辦,高虹安的早午餐費、洗頭多是先以零用金付,她會每月列支出帳給高虹安看,有些帳目高覺得應該自己付錢,就會將錢補給她,並盯著她在電腦上刪除該條目,因此,帳冊上最終沒有刪除的委員個人消費,就都是高虹安花掉但沒回補的。
高辦零用金的動支方式,黃說,撥款權限「小錢是我有現金就馬上給,大錢要高虹安來決定」,例如助理的車輛鈑金、買禮盒等,要高同意才能請款,高也不一定會同意,沒有客觀標準;獎金發放也是看高虹安的心情而給多給少。
檢察官提示黃惠玟先前做的帳目,高虹安治裝、早及午餐費、飲料鮮奶茶、鴻參一盒、高鐵票,黃都稱確實是高虹安的消費,法官問怎麼確定飲料是高買的?黃說「辦公室沒人敢買飲料來找我報帳」,鴻參是高要送給中研院院長的,高鐵票是高虹安臨時換車班,沒有去辦退票,就找她拿零用金來抵,治裝費2000元高也沒付錢,她的印象都很深刻。
今日庭訊3個半小時,僅完成黃惠玟的一半詰問,4月10日全日開庭,繼續詰問黃,訊畢再詰問陳奐宇、陳昱愷,審判長還貼心提醒各當事人與律師,當天可能會開庭至晚間,若要接送小孩請即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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