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4歲童在漢堡店牆面「作畫」遭索賠 父不認錯還留1星負評
2名4歲童在知名連鎖漢堡店牆面「作畫」遭索賠, 父親不認錯還留1星負評。(翻攝當事店家臉書粉專)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兩組爸媽帶著家中4歲幼童到知名漢堡連鎖店吃飯,小孩竟在店內牆面上大肆塗鴉,導致牆面受損,事後店家要求賠償維修費遭拒,其中一位父親竟在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還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店家氣炸提告,法官判兩對家長須賠償修繕費6300元,且必須撤除網路負評。
判決指出,去年12月間,兩名4、5歲的幼童和爸媽在漢堡店高美館門市用餐時,用指甲在店內藍色牆面上刮出「聖誕樹」與「公主」等圖樣,店家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但因牆面受損需重新上漆修復,因此向兩組家長求償6300元。
雙方到區公所調解時,家長不認錯,雙方調解失敗,其中一組家長的父親還跑到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並留言「對小孩不友善,一家會坑客人的店,奉勸要嚐鮮同系列的大大慎入,否則會後悔莫及」等文字,店家見狀氣炸直接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兩組家長否認孩子有錯,辯稱監視器畫面短暫,無法確認是自家小孩所為,並主張4歲幼童力氣不足以刮損牆面,認為店家要求重新整面粉刷是「敲竹槓」的行為。
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兩名幼童確實有在牆面畫圈、揮動手部的動作,證人也指證歷歷,認定牆面損害是兩名幼童所造成,因此認定兩組父母在公共場所未盡監督義務,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賠6300元;至於一星負評的部分,法官認為,店家索賠屬合法行為,家長未揭露事件全貌,僅以情緒性字眼恣意攻擊,已侵害店家商譽且逾越言論自由範疇,判決不理性的家長須撤除負面言論,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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