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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拒服兵役 南韓最高法院准了

南韓最高法院一日做出重大裁決,認為由於宗教因素拒絕服兵役者不該遭受刑罰。圖為南韓社運人士和因宗教因素拒服兵役者,六月二十八日在南韓憲法裁判所外聚集,表達其主張的逃役良心犯無罪訴求。(法新社)

南韓最高法院一日做出重大裁決,認為由於宗教因素拒絕服兵役者不該遭受刑罰。圖為南韓社運人士和因宗教因素拒服兵役者,六月二十八日在南韓憲法裁判所外聚集,表達其主張的逃役良心犯無罪訴求。(法新社)

2018/11/02 06:00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法官全員合議庭一日以九人贊成、四人反對,裁決由於宗教因素而拒服義務役的役男,不應該遭受刑罰。此一里程碑性質的裁決,不僅推翻該院自一九六九年到二○○四年長達三十五年間所做的裁決,預料也會影響全韓二二七件類似待審案件。

這項裁決起因於一名吳姓男子因不願入伍服役,被控違反兵役法而遭判刑一年半。他以自己是基督教教派「耶和華見證人」信徒為由,不服原判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宗教信仰或「良心自由」高於憲法規定的兵役義務,刑罰過度限制良心或對其本質構成威脅,違背對少數寬容的自由民主主義。

不過,持不同意見的四名法官主張,司法宣告拒服兵役無罪,將引發混亂,除可能超出良心自由的範疇,亦違反政教分離原則,應透過國會立法解決。

南韓兵役法規定,「無合法、正當理由」而拒服兵役者,最高將處以三年徒刑。但南韓大法官會議「憲法裁判所」六月即曾做出一項重要判決,以現行兵役法未提供兵役以外的替代選項,認為與憲法不符。在南韓較下級的法院,迄今亦曾做出若干逃避兵役的良心犯「無罪」判決。

南韓國防部今年已宣布,在二○二二年前將縮短義務役的役期,從現行二十一個月改成十八個月。根據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五月起的役男民調,三十八.八%認為,只要服役期間住在營區,那麼在產業界當勞工或公衛醫師,都可以被視為服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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