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小組受理李明哲案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右),六月底拜訪聯合國特別程序專員與駐日內瓦的各人權組織,向其說明李明哲案的情況。(資料照,記者彭琬馨攝)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遭中國非法拘留的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已失蹤超過109天。協助救援的民間團體今發出新聞稿表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設的特別機制「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日前已發函,強調小組已在6月23日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並邀請家屬出席九月在日內瓦召開的會議。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這是第一次聯合國人權機制正式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李明哲是在今年3月19日自澳門進入廣州時遭中國非法拘留,至今已失蹤109天。期間除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曾出面表示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捕,北京政府已依據本人意願聘請律師外,沒有其他官方訊息。
因兩岸氛圍不佳,陸委會與總統府雖曾多次向中國喊話,總統蔡英文在六四談話中也提及中國應盡快釋放李明哲,但至今仍未獲正面回應,救援行動轉由民間主導進行。
妻子李凈瑜曾赴美出席國會聽證會作證,以尋求國際友人援助,參與救援的民間團體也透過人脈向聯合國、歐盟與國際人權團體發出救援訊號。六月底,救援團隊也曾向前總統李登輝請益,李前總統會後並發出聲明,聲援李明哲。
依據工作小組的處理的流程,小組接下來將對此案正式展開調查,也可能前往中國本地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