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教! 4歲女撿到5元 堅持報警
2015/07/02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警察叔叔,我剛剛撿到5塊錢!」一名幼兒園小班的4歲女童安安,前晚在路上撿到5塊錢,一路上吵著要媽媽帶她到派出所交給警察,母親拗不過安安的堅持,只好牽著她到派出所,把錢交給警方;警方受理後也不忘稱讚安安:「妳好乖喔、很棒!」讓安安開心不已。 安安的老師江斐玲說,她教書教了30多年,一直認為品德教育要從小建立,但老師教導的畢竟有限,還需要家長配合,若安安的媽媽,當下覺得才撿到5元,沒必要繞路,多跑一趟派出所交給警察,安安就無法從中學到拾金不昧的觀念,這是一個很好的生活教育。
警方表示,就讀新北市瑞芳區星星幼兒園的4歲女童安安,前晚8點半牽著媽媽的手走進瑞芳派出所,開心的告訴值班警員蕭安銀說:「我剛剛在路上撿到5塊錢!」
安安告訴蕭員說,老師有教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所以她跟媽媽把錢送交給警察叔叔,希望掉錢的人可以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