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拆屋沒證據 許純美判無罪
2015/05/01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曾為話題女王的「上流美」許純美被控為整地蓋房子,雇工強拆他人房子,最高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許純美教唆拆屋,判許無罪確定,受託協調拆屋的男子張進富依毀損罪,判刑1年7月確定。
許純美這塊土地位在台北市承德路四段面積約213坪,地主是許純美的公公,50多年前出租土地給10多戶人家蓋屋自住,許因丈夫鄭奇松過世,繼承部分土地,但是沒有「地上權」,後來剩下李姓、傅姓2戶人家沒搬,許想和建商合蓋大樓,委託張進富介入協商,張勸說搬遷無效後,找人開怪手拆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