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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5警涉栽槍 縱放2毒犯

2014/10/23 06:00

〔記者鄭淑婷、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平鎮警分局被檢舉與毒犯、通緝犯談條件交槍,再栽槍給違法搜索查獲的持毒男子,桃園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搜索平鎮派出所與縣警局督察室,帶回前任所長吳姓警官等4名官警,正漏夜偵訊中。

辦案人員指出,檢舉指稱平鎮派出所員警於101年元月執行春安工作時,曾查獲4名持毒嫌犯,其中1對情侶,有1人因判刑確定未到案被通緝,必須解送歸案發監,查案員警因缺乏槍枝績效,藉此與這對情侶談條件,要2人想辦法交出1把槍與子彈,「再找個人扛下槍彈案」。

檢廉查出,平鎮派出所當時由丁姓巡佐率林姓、李姓、陳姓3名警員,前往新屋鄉查獲1名男子持有毒品,隨後將這名男子帶往其上班的工廠廁所水箱內,再查獲1把改造手槍、3顆子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這名男子向檢察官否認持有槍彈,更稱員警與查獲的情侶檔達成「默契」,查獲槍彈後,甚至還把查獲的毒品歸還,並把2人都放走。

檢方發現,平鎮派出所當時前往新屋鄉查獲男子持毒又「追出」藏槍案時,根本沒聲請搜索票。

桃檢昨指揮廉政署,搜索已調任縣警局督察室的吳姓警官辦公室與平鎮分局及派出所,帶回吳姓警官、丁姓巡佐與林姓、李姓警員訊問,陳姓警員因申請停職出國,並未到案。

據了解,4官警應訊都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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