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鳥籠中賣 民眾批殘忍
2009/05/26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喜鵲不是保育類動物,怎能公開販賣﹖
黃姓市民日前在府前路停紅燈時,發現路旁一間販賣放生及觀賞鳥的鳥店前,有一個小籠子,裝了一隻黑色的中型鳥。由於鳥的體型很大,在小籠子內顯得格外侷促不安,跌跌撞撞,讓黃某格外注意,定睛一看,被困在籠中的鳥居然是喜鵲。
由於喜鵲是台南市市鳥,對台南府城有特殊意義,加上眼見平常自由自在遨翔天際的喜鵲,淪落在籠內,讓不少關心生態的民眾覺得相當不忍心,黃某見狀更是不捨,他說,印象中喜鵲應該是保育類動物,依法不能公開陳列、販售,希望市府相關單位能夠展現公權力。
去年保育法除名 已可自由買賣
市政府建設及產業管理處對此表示,喜鵲原本屬於三級保育動物,依法不得陳列及販賣,但因近年來族群繁衍,數量大增,已經在去年9月,由保育法除名。雖然已經可以自由買賣,但如果業者以捕獵方式捕捉,仍可能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為了釐清喜鵲來源,建設處派員前往瞭解。
業者則表示,喜鵲是友人寄賣,一隻售價5000元,目前市區也有多家鳥店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