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電配電室弊案/工務段長拒供交辦人 檢從重求刑

台電遷移公寓地下配電室涉弊一案,此配電室目前被遷至台北市大安區公所鄰近新生南路二段的花圃上。(記者林慶川攝)

台電遷移公寓地下配電室涉弊一案,此配電室目前被遷至台北市大安區公所鄰近新生南路二段的花圃上。(記者林慶川攝)

2008/04/15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台電遷移台北市某公寓配電室涉弊一案,查出短收線路遷移費2萬元,全案罕見的是,涉案台電工務段長石金津因拒絕供出何人交辦,雖然短收金額不多,但被台北地檢署依背信、偽造文書罪起訴,並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年。

檢方追查後發現,此案疑是去年涉及台電六輸弊案被起訴的台電副總李肖宗特別交辦下,公寓的配電室才由「私有土地」遷到「公有花圃」上,整個過程涉及「量身訂做」,全案不排除還有台電高層涉案,已簽分他案另行偵辦。

不排除有高層涉案

此公寓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99巷內,依當地每坪約50至60萬元計算,騰出的近4坪空間,市價超過200萬元,原擔任某電子媒體高層的馬姓屋主遷走地下室配電設備後,已將屋子轉手。

現任葉姓屋主受訪時指出,去年以近5000萬元買下此屋的一樓及地下室,總坪數近百坪,買下時,地下室就沒有配電設備,其餘不知情。

台電台北市區營業處工務段長石金津因拒絕供出是何人交辦,且將責任推給下屬,因此被起訴求重刑,至於台電股長賴武光,工務員洪雪峰、檢驗員吳樹春則獲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93年7月,馬先後透過前台北市議員王育誠、前立委蔡豪申請將地下室配電設備遷移,台電評估後同意,該遷移工程共分電氣及管路兩工程。

依台電認定,管路工程是為了改善當地供電系統,與馬無關,至於配電設備遷移則屬電氣工程項目之一,應由馬分攤一半,經換算,馬必須繳交1萬9997元,馬沒有繳交,石金津疑受台電高層授意,指示洪等人竄改相關工程資料,改由台電自行吸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