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氣:兒子不如女兒 子喊冤:父歸弟奉養
2008/01/14 06:00
〔記者張瑞楨、楊國棠/綜合報導〕對於判決結果逆轉,張武雄不滿地說,長子指他有3筆不動產與120多萬元存款,但不動產僅是持有幾十坪的祭祀公業或長輩遺產,他沒有存款,卻反而有負債,他不知法官為何沒有詳查,他更責罵長子「沒吃過苦,卻十做九不成、生兒子不如女兒」。
張武雄強調,他年少種過田、開過車、做過生意,什麼苦都吃才能置產,長子卻是「出生至今沒吃過苦,連鋤頭都沒有拿過」,他的女兒還會拿一點生活費給他,長子卻鯨吞蠶食財產,他已年逾67歲,沒有工作收入與謀生能力,法官卻不調查,即相信其子之言,讓他對司法頗失望,現在還在考慮是否上訴。
陳建福表示,地院訴訟期間,因法院通知到庭時間剛好碰上農忙時節,為顧全生計而未出庭,對於法院判決無法接受,才提出上訴,如今法院判他勝訴,也還他公道。
陳建福表示,父親當年以「入贅」方式進入陳家,婚後育有2子1女,他是長子從母姓,胞弟則是從父姓。
案情牽涉的土地原是外祖父所有,先過戶給父親,父親再贈與他及胞弟,且弟弟保留一棟房子出租,供父親收租金當生活費,加上老人年金補貼,生活並不成問題。
父親與弟弟住在台中,16年前,他搬回嘉縣民雄鄉,奉養年邁外祖父母及母親。
陳建福表示,家庭失和後,父親曾說出,「陳家的財產他不稀罕」的話,還將其名下財產過戶歸還陳家,父母親於5年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