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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傅崐萁逃漏稅、偽證案 二審仍維持無罪

2019/09/19 05:3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理想大地案,追加起訴花蓮前縣長傅崐萁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花蓮高分院昨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認定理想大地案農地實際交易者並非傅崐萁,傅也不是購地的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判傅無罪,由於一、二審都判無罪,檢方若要上訴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九條規定,除非判決違背憲法規定始得上訴。

花蓮高分院判決指出,同案被告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鮑廣廷則依逃漏稅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登載紀錄不實判刑二個月可易科罰金;另被檢方指控涉逃漏稅與偽證的農地買主林德復,也因罪嫌不足獲判無罪。

法官認為,檢察官上訴提出網路新聞報導等證據,認為被告傅崐萁為實際負責人,然此部分不具證據能力;另關於「榮亮公司購入、賣出幸福人壽股份」一事,與本案起訴事實並不相關,檢察官遽予引用,且未舉證證明上述兩件事實間,存有何特殊手法而得推論均屬同一人所為,是檢察官引用並以之推論被告傅崐萁即為公司實際負責人,因此有本案犯行,尚難採取。

理想大地公司負責人於九十九年間,以十億多元價格把十九萬坪農地出售給榮亮公司,榮亮同日隨即以十五億元轉手給買家林德復,北區國稅局認為此項交易涉嫌逃漏五九五一萬元的營業稅及一七一七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榮亮公司登記負責人鮑廣廷提起追訴,但花蓮地檢署認為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為傅崐萁家族掌握,因此也對傅崐萁追加起訴涉嫌逃漏稅、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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