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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驚覺老闆娘非親娘 揭董座父30年婚外情

新竹地方法院外觀。(記者洪美秀攝)

新竹地方法院外觀。(記者洪美秀攝)

2017/12/06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張姓董事長瞞著江姓董娘在外偷生子,還將戴姓小三及她的妹妹陸續引進公司,甚至將土地登記小三名下長達30年,上班中午都到公司旁的小三住處吃飯休息,直到今年初兒子也進公司上班,赫然發現同事口中的「老闆娘」竟非親娘,正宮得知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5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50萬元。

員工都知情 母子渾然不知

江姓董娘指控, 結婚近40年的老公張男,於77年與戴姓小三通姦產下1子,此後2人在公司明目張膽交往,86年間為公司購買土地,甚至登記於戴女名下,她一直被蒙在鼓裡30年。今年初兒子進公司工作,才發現同事口中的「老闆娘」竟是戴女,她才發現被老公騙了這麼久。

張男與戴女坦承當年婚外情生子,強調並未延續男女關係,但畢竟有共同的小孩,不可能完全斷絕往來,83年間公司急徵員工,張男才將戴女引薦進公司,戴女隨後搬到公司附近,習慣於中午午休時間回家自煮午餐吃及稍事休息,他只是偶爾前往共進午餐,兩人無不正常男女關係。

然而法官傳訊公司員工出庭作證,他們說公司約有30名員工,大家都知道戴女是老闆張董外面的老婆。

法官由多名員工證詞得知2人不同於其他公司員工中午在公司內用餐、午休,而是一起離開公司,然後再一起回公司,戴女的妹妹雖同在公司工作,也未與2人一起用餐。

元配提告 夫和小三判賠50萬

法官認為2人相處不同於一般同事,又在午休時間前往戴女住處共進午餐及休息,足見2人實甚親密,已逾越異性間通常社交禮節及友誼往來,足使元配情感深受打擊,破壞婚姻生活圓滿與幸福,判決2人連帶賠償江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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