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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依涵案連帶賠償》呂炳宏︰她爸媽免賠 我卻要負責?

判賠案一二審理由比較表

判賠案一二審理由比較表

2017/06/16 06:00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最高法院判決,呂炳宏等3股東應連帶賠償八里雙屍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368萬元確定,呂炳宏受訪直呼:「太誇張!」他無奈表示:「我覺得很冤!但法院既然判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可能就賣房子賠吧!」

呂炳宏說,謝依涵原本是死刑,後來改判無期徒刑,現在法院卻用先前錯誤的部分去判民事,因為判決書上是寫謝依涵跟死者(陳進福)有特殊關係,3年來也向陳拿了94萬元,但員工不會跟雇主報備私人行為,若不是看到判決,他根本不知道謝跟陳是這種關係,怎麼能說他督導員工不力?「如果當時知道他們有這種特殊關係跟私下行為,我會想辦法阻止這種不正當的得利。」

「這中間只有店是我的。」呂炳宏無奈地說,判決書上寫謝女在他店裡下藥,再將死者拖到外面殺害,但藥跟凶器都不是他的,犯案地點也不在店裡,卻要雇主負起連帶責任,這樣的因果論,「我無法接受!」

2案賠償金上千萬

陳進福的兒子對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謝依涵民事求償,二審法院也判應連帶賠償631萬元,但最高法院昨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呂炳宏表示,兩個案子要賠償的金額總和約一千萬元,會再跟律師討論後續,但他覺得謝女已經是成年人,連她的父母都不用替她的行為負責,「怎麼反而是老闆要賣房子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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