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8歲女當生日禮 獸父與友聯手性侵

2016/12/06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有一名獸父把8歲么女晴晴(化名)當「生日禮物」,夥同謝姓友人聯手性侵,事後威脅「不可告訴媽媽」,4年來至少性侵12次,謝男至少犯案2次,直到晴晴12歲時被安置少年觀護所才停止;士林地院痛批獸父行為令人髮指,重判獸父90年4月、應執行14年半,謝男16年2月、應執行9年半。

晴晴指控,2009年她僅8歲,10月案發當天是爸爸生日,藉口檢查她的發育是否正常,強脫她的褲子,親吻她的下體,還逼她口交,直到媽媽返家才罷手。

晴晴哭訴,當天晚上她搭爸爸的車到工廠幫忙,爸爸在車上問她:「要不要當我的生日禮物?」竟當著謝男的面,脫她衣褲性侵,謝男一開始曾勸阻,但後來也逼她口交,爸爸則在一旁訕笑。

晴晴說,事後爸爸威脅她「不可以跟媽媽講,否則會被媽媽討厭。」她當時知道媽媽抱怨爸爸有外遇,不敢告訴媽媽,但爸爸從此之後約1週就性侵她1次,次數已數不清;離譜的是,她小學五年級某日,在路上遇到謝男,謝男將她強拉上車,載往偏僻處性侵,直到她2013年被少觀所收容,爸爸與謝男才停止,晴晴隱忍到去年在日記寫下委屈,獸父惡行才曝光。

法官發現,獸父2008年曾強行要求晴晴及她的2名姊姊共浴,疑似猥褻3名女兒,但證據不足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