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沒關 錄到小三怨那根
2016/09/22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行車紀錄器能拍下行車過程確保證據,卻也能錄下車內婚外情鹹濕對話,一句「你那根刺得我好痛!」成為妻子抓姦證據,雖然丈夫辯稱是用針替女性友人刺破腳上膿包,但檢方認定通姦無誤,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背著老婆 追求她同事
檢方調查,40多歲陳姓男子與妻子結縭10餘年,陳男見妻子的盧姓女同事身材姣好,背著妻子展開追求,兩人瞞著陳妻交往。今年2月間,陳妻發現丈夫手機不時傳來曖昧簡訊,懷疑先生婚外情。
陳妻暗中蒐集證據時,發現丈夫刻意拆下車內行車紀錄器並藏起,懷疑行車紀錄器內有蹊蹺,翻遍全車,終於在駕駛座腳踏墊下方翻出,立即取下行車紀錄器內的記憶卡,拷貝一份後,果然「聽」到先生外遇事證,怒告丈夫與盧姓小三涉妨害家庭。
檢方勘驗錄音光碟發現,陳男與盧女在夜遊宜蘭途中,盧女在車上嬌嗔:「你那根刺得我好痛,害我好想尿尿!」懷疑兩人在車內嘿咻,錄音內容也提到陳男約盧女至出租套房碰面。
辯「那根」指的是針
陳男承認與盧女出遊,但否認婚外情,至於「那根」指的是,因盧女腳踝受傷長出膿包,他好心拿「那根針」刺破膿包,他們沒有在車上搞車震;而到出租套房只是見面聊天,沒有做出對不起太太的事。
檢方認為,陳男對「那根」的解釋太牽強,不僅供詞不一,加上兩人對話的用詞與語調不像普通朋友,認定兩人有通姦、相姦事實,全案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