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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過當? 網友看法兩極

2016/09/0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院判護妻殺賊案的「勇夫」2月徒刑,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認為又是一件恐龍判決,諷說「小偷大軍趕快去搬家!」另有網友看法相反,認為「勒昏小偷後還勒到死」,若這樣無罪,日後民眾只要遭遇罪犯,即使小罪小惡,極易出現「打給他死,反正不會有事」場面。

昨天判決出爐後,有黃姓網友批法官是一群恐龍,要小偷「趕快去搬法官的家」;網友「七月怪譚」認為,比原判少1個月沒有意義,重點為是非和真理;林姓網友以此案為例,認為司法改革刻不容緩;網友「Mini Mini」諷,「發現有人去你家偷東西時,記得不要反抗哦,最好面帶微笑對小偷說『謝謝光臨,歡迎再來!』」

也有網友認為,根據警方隨身記錄器畫面,小偷被勒到缺氧快死了,等於已被制伏,屋主自己也知道,卻一直勒下去,法官認為前段是正當防衛,後段防衛過當,判定很合理。

網友「ChiFeng Hu」說,他自己曾被偷襲而反擊,法院認定他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拘役30天,而本案「有緩刑很好了」。

律師公會全聯會前任監事林振煌律師認為,本案判2月徒刑已是輕判,法官還判緩刑,只要緩刑期滿沒再犯,2月徒刑就沒有了,不能再說「法官是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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