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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無罪理由曝光!北院認林暐哲配合終止合約

峰雖遭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但北院認定林配合終止合約,今判青峰無罪。(資料照)

峰雖遭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但北院認定林配合終止合約,今判青峰無罪。(資料照)

2021/06/15 11:4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金曲歌王吳青峰以及由青峰母親擔任董事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遭音樂製作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案經台北地院審理,稍早判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均無罪,隨後釋出判決理由指出,雙方確實曾簽下合約終止同意書,且依青峰寄發的存證信函可知,不欲續約標的包含詞曲版權授權合約,而林收受後的回應,足見有配合處理之意。

北院認為,雙方曾於2018年12月6日簽下合約終止同意書,另依據青峰寄給林的存證信函可知,青峰不欲續約標的包含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林收受後並未質疑內容正確性,反而詢問之後要如何妥善處理,可見林有意配合處理後續事宜。

另依見證解約的2位律師黃秀蘭、田振慶證述可知,青峰與林暐哲協商時,黃秀蘭已將青峰寄發的存證信函放在會議室桌上,並當面確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已達成不再續約的協議,林暐哲甚至表示要完全終止雙方合作關係,並要求青峰研擬聲明稿對外發表,在在證明雙方就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達成不再續約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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