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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雨柔偷拍案開庭 拳擊館負責人被訴:我也是被害人

藝人劉雨柔(見圖)庭後表示,沒必要與裝設針孔偷拍的人和解。(記者溫于德攝)

藝人劉雨柔(見圖)庭後表示,沒必要與裝設針孔偷拍的人和解。(記者溫于德攝)

2020/10/26 18: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劉雨柔在拳擊館練拳,卻發現遭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拳擊館負責人陳作彤遭查出涉案,被依妨害密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下午開庭,陳男否認是他所為,「我也是被害人」;劉雨柔庭後直言,沒必要與裝設針孔攝影機的人和解。

陳作彤今承認,針孔攝影機的確有拍到影像,但攝影機並非他本人裝設或偷拍,且他本人也沒看過影片,可見他也是被害人。陳男庭末說,雖他願意和解,但前題是盼法官還他清白。

劉雨柔庭後認為,雙方沒必要和解的原因在於,對方是裝設針孔偷拍行為的人,因此無和解意願,另法官在作出本案判決前,誰都有可能裝設針孔攝影機,所以她並未假設針孔攝影機就是陳作彤裝設。

本案源於劉雨柔今年3月在拳擊館廁所更衣間,無意間發現牆上有手機插頭充電器,靠近細看,發現有個小圓孔,懷疑是針孔攝影機,馬上報警。

陳作彤應訊時否認偷拍,辯稱是為維護拳擊館學員、避免學員被偷拍,想買「反針孔攝影機」才會上網瀏覽相關訊息,但未涉偷拍。

檢警認為,該手機插頭充電器確是針孔攝影機,陳作彤多次出現鏡頭前,也被拍下拔掉電源影像,錄影內容還有陳男住處,研判他涉案,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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