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工業用氫氧化鈉浸泡魷魚賣10多年 黑心盤商獲判緩刑

讓魷幹軟化膨脹,一般都是使用食用級鹼粉,卻有業者使用為了省錢及快速,非法使用工業用液鹼浸泡。(記者李立法攝)

讓魷幹軟化膨脹,一般都是使用食用級鹼粉,卻有業者使用為了省錢及快速,非法使用工業用液鹼浸泡。(記者李立法攝)

2019/02/02 18:0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簡姓食品盤商為使魷魚乾軟化膨脹,長期非法使用工業級氫氧化鈉浸泡後再賣給市場攤販、超市及火鍋店,已算不清有多少數量被消費者吃下肚,檢方以違反食安法起訴簡男後,因難以認定實害範圍,僅判刑6個月,並獲緩刑,但犯罪所得353萬多元須沒收。

檢方調查,簡男106年6月至107年6月間,向鄭姓業者經營的化工原料行,購買俗稱「液鹼」的工業級氫氧化鈉用來浸泡魷魚乾,待軟化膨脹後以清水洗淨運往傳統市場、超市及火鍋店販售,供不特定消費者食用,因工業用液鹼不能用於食品,簡男明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提起公訴。

簡男則辯稱,10多年來他都向鄭姓業者購買液鹼,他並不知道液鹼不能用來浸泡魷魚乾。鄭姓業者則強調,液鹼不能添加在食品內,販售前他一定會向客戶說明,桶子上也貼有標示及注意事項。

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魷魚清洗後有無殘留氫氧化鈉及含量,也無從判斷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難以認定簡男實害範圍,所犯為食安法(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而販賣)行為罪,依法處刑6個月,緩刑2年,簡男1年來已售出2萬5250台斤,每台斤140元計,不法獲利353萬5000元,應予沒收或追繳,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