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引發鄉民私刑 律師分析最可能觸這三種法
2019/01/17 15: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來虐兒案頻傳,也都激起社會群眾的怒火,甚至有不少人打著「正義」名號企圖施以私刑。對此,曾任雄檢檢察官的律師李茂增提醒,有3種狀況相當容易觸法。
《聯合報》報導,李茂增指出,首先,聚眾包圍警察局或地檢署,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若辱罵檢警,則涉妨害公務罪的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嫌。其次,對人施以私刑則為傷害罪。最後,網友常見的肉搜臉書、留言辱罵,則涉個資法、恐嚇罪、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嫌。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投書《蘋果日報》表示,家暴與私刑都是會製造問題的無效暴力,無法解決問題,甚至共享相同的意識形態,施暴者通常相信「必要的時候可以打人」,動手能比較快處理問題。他建議,若想要幫助家暴受害者,可從關心身邊的家暴事件著手。